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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1号)安排,定于8月4日—7日河南省金河宾馆举办“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社会工作与城乡社区治理

(二)农村社会工作与乡村振兴              

(三)“三社联动”模式与基层社会治理

(四)社区社会工作项目运营管理

研修采取主题报告、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分析探讨,提高研修效果。

二、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8月4日至7日,8月4日下午报到,5至7日培训。

(二)地点:金河宾馆(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北角,服务电话:0371—65639098)。

乘车路线:

1.自行报到:请在百度或高德地图上搜索“河南省金河宾馆”,导航自行前往。

2.乘高铁或火车:从郑州东站(高铁站)和郑州站(火车站)下车的学员乘坐地铁1号线至紫荆山站(A出口)向东步行1公里,或乘坐地铁1号线至燕庄站(D出口)向西步行1公里到达金河宾馆。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各省辖市专业社工人才2名(含1名社会工作业务职能科室负责人),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专业社工人才1名,有关省直单位社会工作职能处室负责同志。

(二)报名方式:请参加研修人员于7月30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二维码附后),经审核,微信公众号将直接反馈是否同意参加本期研修。

四、疫情防控安排

参加培训人员于报到前14天(7月21日后)未到过疫情中高度风险地区,没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报到时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培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会场做好通风消毒工作,每天消毒两次,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居住房间每天进行一次消毒,白天保持通风,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消毒和通风情况,并做好登记;会场配备消毒酒精、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全程负责体温检测和消杀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凭微信公众号“同意参加研修通知”进入金河宾馆,培训期间全程佩戴学员牌,严禁非研修人员进入培训场地和住宿宾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后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yb.hnzjgl.gov.cn/login)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证书(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电子证书),培训学时记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加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加研修的学员要按照《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有关要求,遵守研修班组织纪律。

(五)宾馆停车场地有限,请学员尽量不要开车前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李沛释   电话:0371-65909129

郑州轻工业大学

张宏英   电话:13503868582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二维码及流程.docx

   2.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3.授课专家情况介绍.docx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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