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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6﹞5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在9月10日前出台本地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具体办法,并报省厅备案。

二、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十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6〕14号)明确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目标任务,抓紧组织宣传动员,引导技师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和相关企业按照当地具体办法,加快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落实晋级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严格技师考评程序,做好技师评审工作。晋升高级技师的培训结束后,由定点培训机构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组织理论和实操考试,两项合格后,由各地组织其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高级技师评审(自主评价试点企业除外),高级技师在岗提升培训时间通常不少于60个学时。

四、进一步加强高级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坚持考评小组评价制度和质量督导制度,按规定派遣具备有效资质的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进行现场考评、督考。积极动员定点培训机构符合高级考评员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考评员培训,不断提升技师培训项目质量。

五、省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审查,确定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等105家培训机构为全省技师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机构名单见附件)。省厅将根据各技师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河南省技师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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