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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9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6号),现定于2019年9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如何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参与者”为主题,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建设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的美丽乡村,为推进我国农村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乡村振兴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研修作用

参加培训人员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意义,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文化,壮大支柱产业,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进步、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全面提升乡村干部负责人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民主法治意识和驾驭工作的能力,成为带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的领路人。

三、研修内容

1、乡村振兴战略思想解读。

2、怎样当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领头雁”。

3、农民创富经验分享。

4、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品牌建设。

5、民宿经济与乡村旅游发展。

6、村镇科学规划建设最新理念与实践。

四、研修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互动交流、分组讨论、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

五、研修人员

全国乡村专业技术带头人,共计70人额满为止。

六、研修时间及地点

1、研修时间:9月22日至27日(22日为学员报到日)

2、研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00号东大福成商务酒店(东北农业大学院内,联系电话:0451-87132001)

七、研修费用

本项目为人社部经费资助项目,不收取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八、结业事项

1、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

2、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九、报名方式

请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并于9月9日前发送至hlj-peixunke@163.com。

十、其他要求

根据人社部相关要求,参加研修人员需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2000-3000字左右),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电子文档。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技工教师进修学院

联系人:王立成、王宇鑫

联系电话: 0451-87960502、18646236537、15104652009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人:高晓红、李冰洋

联系电话:0451-87130093、0451-87130172


附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黑龙江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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